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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财母亲4万元卖掉两个亲生女儿 丈夫报警
传统文化 2025-04-13 00:49传统文化www.ettschool.cn
江津的王小利,今年32岁,本拥有一个安逸的家庭生活:丈夫在外辛苦打工养家,两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乖巧懂事。命运却给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最近,江津法院的一纸判决,打破了她的平静生活。她被判儿童罪,入狱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还需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元。
谁能想到,这位母亲竟然因贪念金钱,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卖给他人。
王小利与丈夫董某某于2003年结为夫妻,育有一子一女。丈夫长期在外打工,回家的日子屈指可数。当王小利在2012年底怀孕五个月时,她告诉了丈夫这个喜讯,然而董某某坚决反对她再生孩子。王小利一意孤行,悄悄决定将孩子生下。她找到了“李二姐”,希望通过她找到愿意的人家。
2013年6月22日,王小利在江津区贾嗣镇卫生院生下了一个女婴。当天,在介绍人的安排下,她收取了李某的2万元营养费后,将孩子交给了李某夫妇抚养。同年秋冬之际,王小利再次怀孕,她再次告诉在外打工的丈夫。丈夫的心意依然坚定,王小利再次选择无视,决定再次贩卖自己的孩子。经过中间人的介绍,她决定将孩子交给陶某夫妇收养,并先行收取了1000元定金。
2014年6月7日,王小利在江津区西湖卫生院再次产下一女婴。收取了陶某的1.9万元后,她完成了这次交易。纸终究包不住火。2015年6月2日,丈夫董某某得知真相后,果断选择了报警,带王小利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江津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小利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行为已触犯儿童罪。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如今,这一悲剧已经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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