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涉论文造假被开除学籍 状告母校败诉

历史知识 2025-04-13 06:49历史文化www.ettschool.cn

在读研究生郭某因涉及学术不端行为,被兰州大学作出开除学籍的严厉处分。面对这一决定,郭某表现出强烈的不满,并勇敢地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试图撤销这一处分。经过两级法院的慎重审理,于3月7日作出了最终的判决。

郭某作为兰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的一名在读硕士研究生,于2013年参与了某国际学术会议,并带着两篇论文(均为第二作者身份)。就在同年12月12日,兰州大学收到了一封由主办方联名提出的严肃举报信,指控其论文严重造假。学校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在次年1月10日,由学风建设委员会作出处理意见,经过校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某开除学籍的处分。

一审中,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主张兰州大学仅依据《规范》而未引用上位法作为对其处罚的依据是不充分的,因此驳回其诉讼请求。宣判后,郭某选择了上诉。

在二审阶段,兰州中院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与原审基本一致。法院强调,《教育法》明确赋予学校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力。教育部相关规定也明确指出,对有违法、违规、违纪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其中就包括开除学籍。兰州大学制定的《兰州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正是在上述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其内容并未违反上位法的立法精神。

基于上述理由,兰州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依法驳回郭某的上诉,维持原判。这一判决再次强调了学术诚信的重要性,以及对学术不端行为采取严肃处理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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