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合肥市市区中考自主招生政策
2019年合肥市市区中考自主招生政策发布了,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合肥市市区2019年省示范高中
自主招生实施细则
为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引导学校形成办学特色,实现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根据《合肥市市区2019年中招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学校自主原则。
(三)考生自愿原则。
(四)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生项目和基本条件
(一)体育类。
单项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含双打)、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击剑、射击、羽毛球(含双打)、体育舞蹈、武术等9项,武术项目招生基本条件为初中阶段获得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省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武术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的队员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其他项目为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或市级前三名的考生。集体项目为排球、手球、健美操等3项,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并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及时公布。
(二)科技类。
招生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招生基本条件为
(1)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在初中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市级一等奖、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一等奖的考生。
(3)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比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三)艺术类。
艺术类招生条件由各招生学校制定并经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公布实施。
(四)校园足球类。
招生基本条件为初中阶段在国家注册的校园足球队员,省级足球比赛前六名、市级足球比赛前三名的队员或经毕业学校推荐具有足球运动特长的考生(须提供教练员出具的实证材料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五)校园篮球类。
招生基本条件为在初中阶段参加过区级以上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校园篮球比赛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经毕业学校推荐具有篮球运动特长的学生(须提供教练员出具的实证材料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中考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该学科满分的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