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获批 要求确保中央政务环境安全优良
中新社北京9月27日电《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23年—2035年)》(简称“总规”)27日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总规提出,坚持把政治中心安全保障放在突出位置,严格中心城区建筑高度管控,治理安全隐患,确保中央政务环境安全优良。
资料图北京城市规划馆。中新社发 任海霞 摄
总规提出,北京是首都,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北京城市的规划发展建设,要深刻把握好“都”与“城”、“舍”与“得”、疏解与提升、“一核”与“两翼”的关系,履行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工作服务,为国家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基本职责。
涉及“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总规指出,要精心保护好历史文化金名片,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前瞻性谋划好国际交往中心建设,适应重大国事活动常态化,健全重大国事活动服务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国际交往重要设施和能力建设。更加注重依靠科技、金融、文化创意等服务业及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支撑引领经济发展,构筑北京发展新高地。
论及首都发展要义、首善标准,以及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时,总规强调,要着力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做到服务保障能力与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与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城市布局与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要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为提升首都功能、提升发展水平腾出空间。
总规指出,要严格控制城市规模。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切实减重、减负、减量发展,实施人口规模、建设规模双控,倒逼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城市功能优化调整。到2020年,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2020年以后长期稳定在这一水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少到2860平方公里左右,2035年减少到2760平方公里左右。
总规强调,北京要压缩生产空间规模,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适度提高居住用地及其配套用地比重,形成城乡职住用地合理比例,促进职住均衡发展。加强需求端管控,加大住宅供地力度,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