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太保张廷玉如何历三朝 居官五十年不倒?
张廷玉: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研斋,安徽桐城人,保和殿大学士、军机大臣、太保,封三等伯,历三朝元老,居官五十年。进士,朝保和殿大学士、吏部尚书、军机大臣,加少保衔,后加太保。雍正八年(1730年),长期和清廷对抗的蒙古准噶尔部煽动青海和硕特部首领罗卜藏丹津及西北各族反清,雍正帝为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决定出兵征讨。因战事紧急,军令需要迅速处理和严守秘密,所以,即令在隆宗门内设立“军机房”,嗣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命怡亲祥、张廷玉及大学士蒋廷锡领其事”,“廷玉定规制”。按照旨意,张廷玉就军机处的性质、官职、职能、纪律等方面都作出了严格规定,其中涉及到档案的地方就达多处,如:军机处参予官员奏折的处理和谕旨的撰拟;军机章京负责誊写、记档及日常工作;军机处设《存记簿》,“奉旨存议”事务,一律登记;“密事有件”,密封存档,届时折阅办理等。这一整套严密的规章制度,不仅加强了皇权统治,避免了政出多门以及失、泄密现象的发生,而且更重要的是统一了办文机构,保证了档案的齐全、完整与安全,为利用和编撰方略(志)提供了方便。
康熙十一年(1672年)生,父康熙朝大学士张英。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中进士。康熙朝历任检讨、直南书房、洗马、侍讲学士、内阁学士、刑部侍郎、吏部侍郎等职。雍正元年(1723年)升礼部尚书,次年转户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国史馆总裁,太子太保。三年(1725年),署大学士事。四年(1726年),晋文渊阁大学士、户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并兼充康熙实录总裁官。六年(1728年),转保和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
七年(1729年),加少保衔。同年,因西北用兵,设军机房於隆宗门内,与怡亲王允祥、大学士蒋廷锡董其事。临终,命其与鄂尔泰并为顾命大臣。朝,以两朝元老为朝廷所重,死后配享太庙。终清一代,汉大臣配享太庙者惟张廷玉一人。
张廷玉在任期间的主要工作在于担任皇帝的秘书,对清廷政治制度的贡献是完善了奏摺制度与军机处的运作规则。与其他直接处理政务的大臣不同,历史上并没有留下太多关于张廷玉的具体事迹。张廷玉为人谨小慎微,谨守「万言万当,不如一默」(清:黄山谷言)。故雍正赞扬他「器量纯全,抒诚供职」称其为「大臣中第一宣力者」。曾先後纂《康熙字典》、《雍正实录》,并充《明史》、《国史馆》、《清会典》总纂官。
张廷玉身为大学士、军机大臣,兼管户部、吏部、翰林院,又担任国史馆和其他好几个修书馆的总裁官,职务繁多,工作忙碌,这是可想而知的。他自己说,雍正经常召见他,一天召见二、三次,习以为常。西北用兵以后,“遵奉密谕,筹画经理,羽书四出,刻不容缓”。从内廷出来,到朝房办公,属吏请求指示和批阅文件的常达几十上百人。他经常坐在轿中批览文书,处决事务。傍晚回到家中,仍然“燃双烛以完本日未竟之事,并办次日应办之事,盛暑之夜亦必至二鼓始就寝,或从枕上思及某事某稿未妥,即披衣起,亲自改正,于黎明时付书记缮录以进”。雍正也说他和鄂尔泰二人“办理事务甚多,自朝至夕,无片刻之暇”。
然而他有什么政绩呢?翻阅有关史料,我们惊讶地发现,在整个雍正朝,张廷玉只做了两三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他的事功不在于处理某件政事,而在文字工作和规划建立军机处制度以及完善奏折制度。
当雍正即位之初,办理康熙丧事,特命吏部左侍郎张廷玉协办翰林院文章之事,那时,“凡有诏旨,则命廷玉入内,口授大意,或于御前伏地以书,或隔帘授几,稿就即呈御览,每日不下十数次”。雍正五年,准备对准噶尔部用兵,七年,正式出兵。与此相配合,雍正设立军机处,协助他处理军务。军机处的主要职能是遵奉谕旨,写成文字,并予转发。也就是说,军机处主要是做文字工作。张廷玉为军机大臣时,“西北两路用兵,内直自朝至暮,间有一二鼓者”。八、九年间,雍正身体不好,“凡有密旨,悉以谕之”。由于撰写谕旨的需要,雍正每天召见张廷玉多达十几次。由于雍正不分昼夜地召见,以至张廷玉要到晚上一二更以后才能回去休息。雍正即位第一年,张廷玉即升为礼部尚书,后又长期担任大学士和军机大臣,可是他在雍正朝所做的主要工作,又确确实实是这些文字工作。就连雍正本人,也认为张廷玉的作用是“纂修《圣祖仁皇帝实录》宣力独多,每年遵旨缮写上谕,悉能详达朕意,训示臣民,其功甚巨。”承认他的功劳在于文字。且张廷玉所草之上谕,全合雍正本意,是以屡获表扬。这文书工作,由身为大学士、军机大臣的张廷玉来做,他自然就成了的高级秘书了。乾隆时当过军机章京的赵翼说,军机大臣“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军机处不过是皇帝的秘书处,军机大臣实际上只是皇帝的高级秘书,这种地位和身份,张廷玉自然不能独树一帜,建立创新的大功业。因此,他的作用和政绩只能由参预机务和书写文字方面来体现。
真正称得上是张廷玉大事业的,是他规划建立军机处制度和完善奏折制度。“军机处初设,职制皆廷玉所定”。军机处成为清朝的中枢机构并深深影响清代中后期的历史,这确实是张廷玉的大功业。另外,确立并完善奏折制度,使它成为清朝的主要官方文书,同样是清朝官僚政治上的重大变化,并对清朝中后期的政治产生了十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军机处始设于雍正七年(1729)。因与准葛尔部作战,军报往返频繁,而内阁又距内廷过远,且办事效率不高,为了紧急处理西北军务,“始设军需房于隆宗门内”。军需房是军机处的最早叫法,以后又改为军机房、军机处。直到宣统三年(1911)改设责任内阁,执政一百八十多年的军机处才最终废止。
军机处设有军机大臣,雍正帝从大学士、尚书、侍郎以及亲贵中指定充任。还有军机章京,由内阁、翰林院、六部、理藩院等衙门官员中选充。所有这些人都是兼职,他们的升转仍在原衙门进行。军机处没有正式衙署,只有值班房,在隆宗门内,靠近雍正帝寝宫养心殿,以便于军机大臣被召见议事。军机大臣对皇帝负责,他的下属军机章京因系其他部门的官员兼任,他们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很难结成同党。军机处不过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它只能忠实执行皇帝的命令,不可能形成危害皇权的势力。
拟缮谕旨是军机处的主要工作。雍正帝每天召见军机大臣,有时一天召见数次,召见时,雍正帝指示各项事件应如何办理,有时向军机大臣询问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以作出裁决。军机大臣面聆皇帝旨意,草拟文书。上谕形成后,不经过内阁,由军机处直接发给有关官员。
在清代,皇帝的诏令有数种。雍正以后,由内阁传抄发送的诏令,叫做“明发上谕”;由军机处撰拟、抄写、密封发出的诏令,叫做“寄上谕”。“寄信上谕”因是由朝廷直接寄出,故又称“廷寄”。所寄对象为高级官员,用“军机大臣字寄”的形式寄送;其余则用“军机大臣传谕”的形式寄送。字寄、传谕封函的表面都注明“某处某官开拆”,封口处盖有军机处印信,保密程度非常高。很显然,军机处承办的“寄信上谕”最重要,内阁所办理的“明发上谕”只是一般性事务文书。
归军机处办的事情,不问大小,“悉以本日完结”,绝不积压。这样的办事作风,效率自然较高。寄信方法也是快捷的。张廷玉制定的廷寄办法,最后形成一套制度,是军机处将上谕函封后交兵部,由驿站递相传送。军机处根据函件内容,决定递送速度,写于函面,凡标“马上飞递”字样的,日行三百里,紧急事,另写日行里数,或四、五百里,或六百里,并有六百里加快的。这就和内阁发出的“明发上谕”不同了。内阁的“明发上谕”,或由六科抄发,或由有关部门行文,多一个衙门周转,就费时日,保密也不容易,往往被地方官员探到消息,雇人先行投递,在正式公文到来之前,他们已悉内情,作了准备,加以应付。所以,经张廷玉规划,创廷寄之法,既保证了中央政令的严格贯彻,速度又较前加快,从而提高了清朝政府的行政效率。
奏折是一种臣民上奏文书,它始出现于康熙年间,但在作者范围、传递方法、疏奏内容及朱批等方面,都还没有制度化。《清史稿·张廷玉传》载:“廷玉定规制:诸臣陈奏,常事用疏,自通政司上,下内阁拟旨;要事用折,自奏事处上,下军机处拟旨,亲御朱笔批发。自是内阁权移于军机处,大学士必充军机大臣,始得预政事,日必召入对,承旨,平章政事,参与机密”。自此以后,作为一种官文书制度的奏折制度才被确立下来。不要小看这种文书制度,它的影响之大甚至远远超过中枢机构的兴衰替废。它不仅牵涉朝廷政令的推行,而且关乎君臣间权力的分配。它的确立和军机处的设立一样,都是清朝官僚政治上的重大变化,对清朝中后期的政治产生了十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清朝入关之初,沿袭前明旧制,官员有事报告皇帝,公事用题本,私事用奏本。题本盖印,奏本不盖印。题奏本都由通政使司进呈,在皇帝阅批之前,内阁大学士已经“票拟”过。因此,这两种文书都是公开的,不利于下情上达。其次,题本办文程序太繁,运转速度十分迟缓,而且由于经办人员过多,容易造成泄密,使皇帝实施政务受到很大限制。自张廷玉把奏折制度化以后,稍微重要一点的事务,地方官员都先撰拟奏折,经过皇帝朱批,认可了,才写题本作正式报告。但奏折中的朱批内容,不得写入题本,作为奏事的依据。这样题本就成了官样文章,价值大大降低。奏折代替了原来题本的作用,使它成为主要官方文书。这一制度坚持到清末。
奏折刚产生时,有资格使用奏折的官员不太多。雍正践祚之后,内苦于宗室诸王的讪谤排挤,外困于满汉大臣的朋党倾轧,急于求言,故放宽了臣民专折具奏的范围和权限。到后来,有权上奏折者多达1000以上。
由于奏折所涉事情多系国家机密,所以奏折的保密性是非常突出的。不能保密,就不要上奏折,保密是书写奏折的前提条件。为了保证奏折的内容不致泄漏,清廷定立了一整套保密制度,使奏折制度更加完善起来:1、撰写人须亲自书写,一般不许他人代笔,写成后不得外传,否则治罪。2、由宫中制作皮匣,配备锁钥,发给具奏官员,专门用作储藏和传递奏折。3、督抚以上大员的折子,派专人送到大内乾清门,交内奏事处,直达御前,而不像题本交通政使司转呈;一般官员的折子,亦差专人送到雍正指定的亲信大臣处,由他们代呈,代交人当然无权知道折子的内容。雍正帝阅毕,作了朱批,折子由原渠道发回。4、收回朱批奏折。康熙在位期间,奏折御批发还具奏人后,尚无缴还内廷的规定。雍正一登基,便下令内外臣子将朱批奏折全部查收呈缴。不但前朝奏折需交回,嗣后朱批发还本人看过之后,即需交回。由于实行了缴本制度,不但有效地防止了泄密事件发生,而且为后来保存了丰富的史料。5、加强军机处的保密工作。规定:皇帝召见军机大臣时,不得在侧;每日承领事件人员,未到传领时间不得进入军机值房;严禁各衙门人员在军机值房台阶外及附近处所站立窃听;即使是高级的王公大臣,非奉特旨,也不准进入;自王以下文武满汉大臣,都不准到军机处找人谈话。同时规定各章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做到手续慎密完备。特别是文书收发登记,必画押存查;个人承办的事情,均不许任意喧泄;不经由自己办理的事情,绝不许过问;撰写寄信谕旨,办理朱批奏折,都得在办公房办理;凡办理机密事件时,军机大臣指交一二章京承旨,在军机堂上缮写后,要将底稿押封存记,俟查办之事办完后再行拆封登档。如有泄漏,缮写文件的章京要受到很重的处分。
在奏折的内容上,较之以前,更为丰富了。其中最重要的是利用奏折商讨政务。雍正说:“本章所不能尽者,则奏折可以详陈;而朕谕旨所不能尽者,亦可于奏折中详悉批示,以定行止。”臣下可以将拿不准的问题提出来,请皇帝裁夺;皇帝对不了解的或不懂得的问题,可以询问臣下,以增长见识,作出决断。雍正朝的许多重大政事,如摊丁入亩政策等,就是雍正与有关大臣通过奏折反复筹商后定下来的。奏折用来讨论政事、决定政策,不仅使它有了新的生命力,而且使它成了推行政治的一种重要工具。
由于奏折免去了中间环节的传递,又采用廷寄方法,不但能迅速递到皇帝手中,而且在皇帝朱批御旨后,又可直接发还上奏官员,马上付诸实行,从而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给清朝的政治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同时,由于奏折都是秘密进行,于是在直省督抚与司道之间,地方与中央,内廷与外廷之间,除正常的领导与被领导等关系之外,又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大臣相互告密,皇帝的耳目遍布京内外,谁也不知道谁向皇帝打了什么小报告,中央部院和地方上的公私事件和人际关系,无论巨细,皇帝都可以从奏折中直接了解到。皇帝于是借助奏折整饬吏治,监察民情,发号施令,排斥异己,天下庶务总归一人处理,从而使封建皇权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因此,“在中国章奏制度史上,雍正一朝应该是最为多姿多彩的时代,而帝王对朱批运用的巧妙和有效,雍正也可以说是前无古人的了”。而这一切,张廷玉是功不可没的。说这是他的大事业大功业,一点都不夸张。
在雍正朝,张廷玉主要从事的虽然只是文字工作,但由于他“周敏勤慎”,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这一工作上来了,因而“尤为上所倚”。雍正五年(1727年),张廷玉曾患小病,雍正对近侍说:朕连日来臂痛,你们知道吗?近侍们吃惊地问缘故,雍正说:“大学士张廷玉患病,非朕臂病而何?”八年(1730年),赏银20000两,张廷玉辞谢,雍正讲:“汝非大臣中第一宣力者乎!”不许他推辞。当雍正身体不舒服时,凡有密旨,悉交张廷玉承领,事后雍正说:“彼时在朝臣中只此一人。”(《澄怀园主人自订年谱》卷三)确实,允祥死后,鄂尔泰入阁以前,张廷玉在满臣中确实处于第一个被信任者的地位,被雍正视为股肱大臣。十一年(1733年),张廷玉回乡祭祖,动身前一天,雍正赠给张廷玉一件玉如意,并祝愿他“往来事事如意。”同时赠送物品及内府书籍52种。《古今图书集成》只印64部,独赐张廷玉2部。雍正还赐张廷玉春联一副:“天恩春灏荡,文治日光华”。后来张家年年用这副春联作门联。雍正临终前,张廷玉与鄂尔泰等同被顾命,命他日配享太庙。终清世,汉大臣配享太庙者惟张廷玉一人而已。
张廷玉任职年久,长期处机要之地,在雍正年间,他虽然“最承宠眷”,然而“门无竿牍,馈礼有价值百金者辄却之。”他在皇帝身边服务,担负的又是机要文字工作,深知言多必失的道理,因而处处小心谨慎,办事十分细致周到。他对黄山谷说的“万言万当,不如一默”,极其倾倒,表示“终身诵之”。少说多做,既是他立身的主导思想,也是他的为官之道。他以皇帝的意志为意志,默默去做,不事张扬,事成归功于人主,事败自己首先承担责任。雍正赞扬他“器量纯全,抒诚供职”。乾隆称许他“在皇考时勤慎赞襄,小心书谕”。作为领导人的秘书,这些确实都是很值得称道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