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武则天究竟是怎样整肃吏治及整治贪官的
1、设立铜匦(举报箱)
鼓励告密,对举报犯有罪行过失官员的人,一经查实,一律授官;即便举报无实,举报者也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于是四方告密者蜂起,人皆重足屏息。”在这样一种严酷的政治环境下,除了极少数肆无忌惮的酷吏和内宠外,官员们只好收敛起贪赃枉法之心。
2、分设肃政左右台,加强对官员的监察
唐初沿袭隋制,朝廷最高的监察部门是御史台,负责检查自宰相以下各级官员遵法守纪的情况,举报弹劾处理各类违法乱纪的官员,将御史台改为肃政台,不仅增置监察官员,而且加强其监察职能。
武则天刚一登上帝位,就将原御史台改为左肃政台,专司纠察中央百官和军旅,另外增设右肃政台,专门负责京畿地区和地方各州县官员的按察,并将监察官员由此前的十八人增至四十人,旋即又打破“左以察朝廷,右以澄郡县”的格局,使左、右两台迭相纠正,左台官员亦兼察州县。
与此同时,为使监察的运作有法可依,武则天命令尚书省刑部侍郎韦方质起草了专供考查地方官员用的《风俗廉察四十八条》,由于武则天时代的监察官员有相当一部分是酷吏,且被赋予了生杀予夺的大权,地方官员畏之如虎,所以胆敢以身试法、搞各种腐败行为者少而又少。
特别是到了武则天后期,风闻朝廷使者到来而自杀的地方官员,,可见这种监察制度的威慑力强大到了何种程度!
3、重视高级政务官员的任用
武则天很重视高级政务官特别是宰相的选拔和任用,宰相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最高政务官,日理万端,因此是否得人,对于封建统治关系至大。
武则天虽也用过本家侄子和等亲信当宰相,但主要是利用他们与自己的特殊关系来监视其他朝臣,而行政实权一般都掌握在其他宰相手中。
武则天时期的宰相如狄仁杰、魏元忠等,就长期在朝中握有实权,而在历代宰相中,狄仁杰、魏元忠等均堪称,正因如此。
不仅宫中的奢靡之风无法通过高级官员的中介而传到整个官员队伍中,而且可以通过他们的带动作用,使整个官僚队伍形成克己奉公、勤于政事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