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历史真相:秦始皇只“焚书”未“坑儒”
的故事,大家在小学的课本上都有学过,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焚书坑儒”,大开杀戒,一次就活埋了四百多位儒生。然而,对于秦始皇臭名昭着的“焚书坑儒”事件,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秦始皇只“焚书”未“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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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说“焚书”。焚书源于周青臣与淳于越的一段论争。前213年是秦始皇在位的第三十四年,为了庆贺秦王朝修筑长城及取得南越地,始皇在咸阳皇宫里大宴群臣。
有一个名叫周青臣的仆射借给敬酒的机会称颂始皇说:“以前,秦国很小,地不过千里,亏得陛下你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接着,他又大赞郡县制,说秦始皇改诸侯分封制为郡县制,使国家无战争之患,人民得以久享太平。其功德从古至今没人能比。
周青臣的话虽然不无阿谀奉承的成分,但陈述的也基本上都是事实。不料,却引起了一个名叫淳于越的人的不满。
淳于越一向主张厚古薄今,认为古代的东西都是好的,当代的东西都是不好的。当他听周青臣赞美郡县制,贬低分封制时,奋然而起说:“我听说商周时代都因分封子弟而传国近千年,因为分封子弟功臣可以让他们与国君互相照应。如今始皇您富有四海却不分封子弟以作呼应,倘若出现像篡夺齐国政权的田常式的人物,那将何以应付?周青臣不向陛下您指出这一点,反倒当面奉承,不是忠臣!”
淳于越与周青臣并无过节,这场争论纯属观点之争,也有文人相轻的味道,本不应该产生什么实质的后果。不料此时丞相却突然插了一杠子,使情况发生了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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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说:“治国各有其法,都搞得好好的。这是因为他们能根据天下大势,来用不同的政策。如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愚腐的儒生不明其理,淳于越拿三皇五帝来举例,这值得去效法吗?那时候诸侯相争,大家都想招徕天下的读书人,现在天下已定,以法治国,老百姓致力农工业,知识分子要学习法律,这才是正道。现在这些儒生不从当下出发,反而以古代的例子说现在的不是,迷惑百姓,我冒死劝皇上:过去天下大乱,,才有诸侯并起,都借着古代说事儿,没有一句是有用的,大家都尊崇的学术,而不是国家的制度。如果皇上统一天下,应该统一思想……臣请求:如果不是我朝撰写的历史都烧了,除非是博士官的职责,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都让地方官烧毁……”
李斯啰里啰嗦说了许多,中心内容只有一个,那就是应当厚今薄古,而不能以古非今,为此,他建议烧书,而且要以严厉的措施去执行。
注意,李斯要烧的是“秦纪”以外的历史著作,并没有建议秦始皇连儒家的《》《书经》以及诸子百家的书全部都烧掉。
另外,在《·李斯传》中也提到了此事,转引李斯的话说:“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李斯对于那些诗书百家语,仅用了一个“去”字,并没有肯定地要“烧”。紧接着这段话还有一句:“始皇可其议,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注意这里是“收”而不是“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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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以上三段话,可以明显地看出,诗书以及诸子百家的书并没有烧,只是由秦王朝中央政权和相应的政府官员收藏,目的是为了“愚百姓”,而不是为了损毁。
《史记·萧相国世家》中的一段记载也可以证明秦始皇并没有烧书。这种记载是:“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意思是说,当初军队攻下咸阳城后,萧何先行没收了丞相、御史所藏的律令、图书;后来,刘邦坐了天下后,从这些图书中获得了天下要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等等资料。
从这段话中中不难看出,秦始皇只不过下令收缴民间图书,藏在官府和学官之手,并没有将它们烧了,至少没有全烧了。否则,萧何收什么?又怎么可能“得百家言四百二十篇”。
烧掉前代所著史书,无疑是不折不扣的文化犯罪,但事情应该,对于“烧尽天下书”这样的误解,还是应该澄清的。其实始皇也不是傻子,如果把书都烧了,上层建筑也就全完了,统治的基础同样会受到极大的动摇,他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
如果说“焚书”不是烧尽所有的书,那么,“坑儒”又是否真的是“坑杀儒生”呢?也不完全是。
“坑儒”一事缘起于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这一天,驾幸梁山宫,随行的人马车骑甚众。把酒临风,驻足山顶时,秦始皇偶一抬头,发现丞相的随从很多,不由得皱了皱眉头。当时秦朝的丞相设左右两名,分别是李斯和,不知超标的是哪位。这一细微的举动被随侍在侧的一个中贵人(宦官)发现了,这个中贵人与超标的这位丞相是朋友,就将皇帝对他的车骑过多似有不满这一情况泄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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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以上三段话,可以明显地看出,诗书以及诸子百家的书并没有烧,只是由秦王朝中央政权和相应的政府官员收藏,目的是为了“愚百姓”,而不是为了损毁。
《史记·萧相国世家》中的一段记载也可以证明秦始皇并没有烧书。这种记载是:“何(萧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意思是说,当初刘邦军队攻下咸阳城后,萧何先行没收了秦朝丞相、御史所藏的律令、图书;后来,刘邦坐了天下后,从这些图书中获得了天下要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等等资料。
从这段话中中不难看出,秦始皇只不过下令收缴民间图书,藏在官府和学官之手,并没有将它们烧了,至少没有全烧了。否则,萧何收什么?汉代又怎么可能“得百家言四百二十篇”。
烧掉前代所著史书,无疑是不折不扣的文化犯罪,但事情应该一分为二,对于“烧尽天下书”这样的误解,还是应该澄清的。其实始皇也不是傻子,如果把书都烧了,上层建筑也就全完了,统治的基础同样会受到极大的动摇,他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
如果说“焚书”不是烧尽所有的书,那么,“坑儒”又是否真的是“坑杀儒生”呢?也不完全是。
“坑儒”一事缘起于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这一天,嬴政驾幸梁山宫,随行的人马车骑甚众。把酒临风,驻足山顶时,秦始皇偶一抬头,发现丞相的随从很多,不由得皱了皱眉头。当时秦朝的丞相设左右两名,分别是李斯和冯去疾,不知超标的是哪位。这一细微的举动被随侍在侧的一个中贵人(宦官)发现了,这个中贵人与超标的这位丞相是朋友,就将皇帝对他的车骑过多似有不满这一情况泄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