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的这首送别诗为什么能“绝尘”1300年?
同为“”之一的对评价甚高,他在《王勃集序》中称赞王勃的诗:“壮而不虚,刚而能润,雕而不碎,按而弥坚。”在王勃今存的80多首诗中,最为著名的是《送杜少府之任蜀川》: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这首送别诗诞生之后,1300多年来几乎所有的送别诗均无出其右。词人陈德公称赞此诗:“声情婉上,正是绝尘处”。“江南七才子”之首叶蓁认为,此诗堪与《》中的作品相媲美,“慰安其情,开广其意,可作正《小雅》”。文艺批评家胡应麟认为,此诗“兴象宛然,气骨苍然”,开了盛唐、中唐诗歌的妙境。近代诗人俞陛云感叹,此诗“极行云流水之妙”。
然而,为何“绝尘”?如何“启盛、中妙境”?怎样“极行云流水之妙”?诸多评论似乎多是云其然而未云其所以然。那么,王勃的这首送别诗为什么能够“绝尘”千古?只是因为他天资聪颖、吗?恐怕没这么简单。要想明白个中妙理,先要弄清王勃写作这首诗的背景。
六岁写文章十岁饱览六经十几天弄懂“一辈子的学问”
永徽元年,王勃出生于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名门世家。据《文中子世家》所载,出自周灵王的太子晋,晋的儿子敬宗“为司徒时,人号曰王家,因以为氏”。二十世祖王殷,做过云中太守;八世祖王元谟(玄谟),是南朝刘宋时的大将;六世祖王虬,曾任并州刺史;四世祖王一,曾任济州刺史;三世祖(王勃的曾祖)王隆,曾任国子博士、昌乐令。
王勃的祖父(仲淹),则是隋代大名鼎鼎的教育家、思想家,被后人誉为“能续六经,盖孔子之亚也”。《三字经》更是将其著作列入五种必读的子书之一:“五子者,有荀扬,文中子,及老庄。”文中子是王通的道号,这里指的是《文中子中说》。王通还提出了儒释道“三教合一”的思想,为尊儒崇道不抑佛的统治奠定了理论基础。
此外,王通的弟弟,即王勃的叔祖王绩,字无功,是隋末唐初著名诗人,曾任秘书省正字、太乐丞。王勃的父亲王福畤是王通的次子,“历任太常博士、雍州司功、交阯六合二县令,为齐州长史……绝六艺以成能,兼百行而为德”。
王勃是一位天才的神童,6岁就会写文章,而且构思很快,遣词造句、表情达意都很优秀。杨炯说:“(王勃)九岁读《汉书》,撰《指瑕》十卷。十岁包综六经,成乎期月,悬然天得。自符音训,时师百年之学,旬日兼之。昔人千载之机,立谈可见。”
颜氏即颜师古,是孔子高足颜回的三十七世孙,亦是楷圣颜真卿的曾祖,是唐初经学家、语言文字学家、历史学家。他注释的《汉书》,直到今天仍然是权威的注本。而九岁的王勃读后,却写出了十卷《指瑕》,指出颜注的过失和疏漏。十岁时,王勃就已饱览六经。十二岁至十四岁时,王勃跟随曹元在长安学医,先后学习了 《周易》《内经》《难经》等。他还自学音韵学和训诂学,这是别人要学习一辈子的学问,王勃却十几天就弄明白了。对于“三才六甲之事,明堂玉匮之数”这些千古玄机,王勃更是一学就通。
写作檄文记录诸王“斗鸡”侍读修撰一朝降为黔首白丁
麟德元年,唐高宗命右相刘祥道等人巡行天下风俗,抡才举士。王勃便向刘祥道上书,指责国家的政治弊端,陈述自己的报国志向,请求上表推荐自己。刘祥道欣然地将王勃表荐于朝廷,最终王勃获任命为朝散郎,此时他才14岁。
乾封元年,唐高宗封禅泰山,王勃撰写《宸游东岳颂》。当时,东都洛阳造乾元殿刚竣工,王勃又呈上自己撰写的《乾元殿颂》。沛王听到他的才名,便召为府中侍读兼修撰。王勃奉命撰写了《平台秘略》十篇,沛王因此对其更加爱重。
咸亨三年九月,沛王李贤为雍王。上元二年,雍王李贤升为太子。仪凤二年八月,李贤带着王勃到英王府赴宴。开宴之前,王爷们玩起了斗鸡的游戏,王勃便写了一篇《檄英王鸡》的文章。唐高宗看到后大怒:“据此是交构之渐……即日斥勃,不令入府。”
斗鸡虽是游戏,但也是一种变相赌博。况且,王勃的文章用的是檄文体裁,而檄文主要是用来奉辞伐罪的。正所谓,“檄书者,所以罪责当伐者也”。尽管“檄”的是“鸡”,但这“鸡”是有主人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鸡”也是主人的一部分,甚至是主人的代表。,憎乌及屋,难免会引发诸王之间的矛盾。
唐高宗认为,如果以此文为证据,那它就是诸王之间互相构陷的开端。于是,当天就斥退王勃,并不让他再进入王府。
本来意气风发的王勃忽然间折翅,从太子府的侍读修撰一下子成了黔首白丁。如此巨大的落差,使王勃的情绪跌倒了谷底。就在这时,王勃的一位挚友要到蜀州出任县尉(唐代因县令称明府,县尉是县令的佐僚,故也被称为少府)。于是,他便赋诗赠友,写下了这首传颂千古的名篇。
可见,不俗的世代传承、精英的教育背景、非凡的人生阅历共同铸就了这首超迈绝尘的五言律诗。这充分说明了天才、勤奋、时势的。
“城阙”代指长安还是成都三来“拱卫”还是“俯瞰”
《送杜少府之任蜀川》的开头一句,大多数版本均作“城阙辅三秦”。一般都把“城阙”解释为长安宫阙,指代京都长安。把“辅”解释为夹辅、护持。“三秦”本指潼关以西的故地关中地区,灭秦后曾把此地封给秦军的三位降将,即雍王、翟王、塞王。那么,这句诗的意思就是说长安被三秦护持着。
可是,这与诗题送别杜少府有什么关系?这句诗是不是离题了?因此,明代唐汝询突发奇想,认为“城阙”应指蜀州:“蜀州虽有五津之隔,而实为三秦之辅,故我望彼之烽烟而惜别。”此说很有影响。清代黄叔灿解释首句时就言:“言蜀与三秦犹为畿辅近地。”但是,蜀与三秦相距约1500里,这样的“畿辅近地”似乎也太远了点吧。清代吴昌祺对为什么称蜀州为“城阙”还有过一番解说:“蜀称城阙,以昭烈也。”吴昌祺认为,“城阙”本指京城,但曾在巴蜀建国,所以成都也可以用指“城阙”。
其实,“城阙”本指城门两旁的瞭望阁楼,后代指宫殿或城市,特指京城。王勃在长安作诗,“城阙辅三秦”的“城阙”只能指长安。只是因为觉得解释不通,注家就走上“城阙”指蜀州的邪路,殊不知这条路更加不通。
“城阙辅三秦”中的“辅”一般解作“拱卫、夹辅、扶佑”等。但也有人把“辅”解作意动用法,全句解作“长安城以三秦为辅佐”。还有人进一步说:“城阙辅三秦,本意是三秦辅城阙,但一则为了调谐平仄,更重要的是为了突出城阙而将它提前,因而变换句式。在这里,三秦不是辅的宾语,而是辅的补语,前面省略了介词以。”这样解释虽然勉强可通,但本诗首联是对仗的——“城阙”对“风烟”、“辅”对“望”、“三秦”对“五津”。
其实,这个“辅”也有版本之讹,本应作“俯”。清代蒋清翊编注的《集注》,在“城阙辅三秦”的“辅”字下注云:“杨本作俯。”“杨本”即唐代杨炯作序的《王子安集》这个版本,该本今佚。宋代等编纂的《文苑英华》,在“城阙辅三秦”的“三”下注云:“集作俯西。”意思是说,《文苑英华》的编纂者见到的《王子安集》本,首句作“城阙俯西秦”。御定《全唐诗》卷五十六本诗中,“城阙辅三”下有“一作俯西”。
由此可见,“辅三秦”是正确的。“俯”与下句的“望”对仗工稳,而且首句也与诗题密切相关。杜少府要去蜀州赴任,在离开长安之前,王勃和杜少府两人登上长安城墙上的瞭望阁楼,俯瞰长安附近的三秦大地。诗人于是吟诵:“在高高的城阙上俯瞰三秦,在茫茫的风烟中眺望五津。”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千古名句道属因袭却是创新
这首诗的颈联“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虽是千古名句,严格来说却并非王勃的首创,前人已经有过类似的表达。在《赠白马王彪》(七首之六)中曾写道:心悲动我神,弃置莫复陈。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
这里的“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与“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确很相近。所以,有人说王勃的这两句诗是因袭曹植的。不过,这种观点并不完全正确。应该说,王勃的这两句诗借鉴了曹植的诗,但王诗确有自己的创新,确乎完成了超越。
其一,“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两句是对仗的,而“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并不对仗。工稳的对仗使得王诗更为概括、更为凝练,使得文字更具整齐之美。
其二,王勃的这首诗是一首五言律诗,全篇八句,言简义丰,真正做到了“篇无剩句,句无剩字”。而曹植的这首诗是一首五言古诗,共十二句,句子虽然多出了一半,但意思并不丰富。后面的“恩爱苟不亏,在远分日亲。何必同衾帱,然后展殷勤”,只是对“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的进一步解释,并没有增加新的意蕴,修辞艺术也显得一般。
其三,“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意象更为精巧。“天涯若比邻”是比喻,“天涯”是本体,“比邻”是喻体,有意有象。而“万里犹比邻”虽然从形式上看也像比喻,但其实不是比喻。因为“万里”只是个数字,不能成为比喻的本体。也就是说,王诗用的是比喻的修辞手法,构思属于形象思维;曹诗用的只是比较的手法,属于直接陈述而非形象思维。
此外,最后一句诗中的“儿女共沾巾”,也被认为是从曹植《赠白马王彪》“忧思成疾疢,无乃儿女仁”化用而来的。而两首诗中的“儿女”都是指妇人之态,即“苦忧思成疾疢,乃儿女之仁心,非丈夫之节也”。很多译注本误将“儿女共沾巾”中的儿女解作青年男女,其实是讲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