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被“莫须有”的罪名杀死之后 他身边的人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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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被以“莫须有”之名冤杀于风波亭之后,风波并未停止。风波亭之后那些事,似乎更值得一说。
手下要说的是,妻女的遭遇:岳飞被害后,迫于舆论压力,朝廷暂停杀戮。但秦桧并没有缩回罪恶之手,放过岳飞家人。据王明清《玉照新志》记载:岳飞长子,时年23岁的岳云随父死于冤案;17岁的次子岳雷和年仅12岁的岳霖、7岁的岳震被流放惠州。奉上意地方官将他们安置在寺庙一个“仅能容身”的小茅屋中,并限制人身自由。这使岳雷身心备受打击,后未等到父亲平反便含恨而死;之后,岳云的妻子与小叔岳雷的妻女一同结伴,迁往潭州聚族而居。
岳飞妻子,时年41岁的则带着3岁的岳霭被流放于岭南。岳飞的两个女儿也很惨。大女儿岳安娘史书没有过多记载。据《》记载:次女岳银瓶为给父兄伸冤,逐级上访、辗转奔走,却遭到官军的阻挠和打压,一怒之下,13岁的她“抱银瓶坠井而死”,因此民间称她为艮瓶娘子。作为“罪臣”家属,他们的日子过得举步维艰。不仅要忍受一些人的故意刁难,生活上更是捉襟见肘。这些孤儿寡母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朝廷配给的那点微薄米粮。仅仅这点待遇也惹得那些奉迎上意的马屁精不爽。漳州知州上书朝廷,强烈建议取消对岳飞家属的米粮供应,意在斩草除根。
朝中大臣王明清在《玉照新志》中气得大骂:“士大夫为官爵所钓,用心至是,可谓其余矣!这个正直的读书人隐去了这位知州的名字,说怕他玷污了缙绅的清名身边人的反应
人心从来都是趋利避害的。在岳飞蒙冤之时,周围人反应各异,将世情百态表现得淋漓尽致。
老友、老部下个个义填膺,有的仗义执言,出手相助;有的沉默不语,小心翼翼地观望;有些人却在这场旷古冤案中,将麻木冷漠、残忍无情无限发挥,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南宋之初,西安落入了金人之手,有个叫姚岳的年轻人不堪残暴统治,遂逃到四川。后历经苦读,于1132年考中。姚岳四处求职无果。当时岳飞任知潭州兼权荆湖东路安抚使、都总管,偶然看到姚岳这个名字时,心里既吃惊又兴奋:自己,母亲,他居然叫姚岳,这也太巧了。他觉得这是上天送来的奇遇,于是立即招姚岳为,从此将他引为亲信。姚岳就这样被岳飞赏识,开了他的仕途之旅。谁能想到这么深重的知遇之恩,却能在恩人遭遇变故时被抹得干干净净。
岳飞蒙冤后,姚岳做了两个大动作:是否认自己曾经是岳飞部下。二是向宋高宗上书:“侵叛,州郡不幸污染其间,则当与之惟新。”说岳州百姓不幸与逆臣同姓,应该改地名,免得百姓对岳飞盲目怀念。宋高宗立刻同意。 公元1155年,以言者追谮岳飞,改岳州为纯州,岳阳军为华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