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司马光为何要将这一女子置之死地
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67岁的北宋名臣司马光终于当上了宰相。司马宰相上台后,将一起陈年老案翻了出来,重新进行审理,审理的结果是,将案中原来已经释放回家的一名乡下女子改判死刑,并立即斩首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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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距案件发生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7年。身为宰相的司马光与这名乡下女子有何仇怨,为何已经过去了将近20年,还一定要置她于死地呢?其实司马光重新审理的这件案子,根本不是什么大案要案,只是一起再平常不过的普通刑事案,案中因改判被杀的女子名叫阿云,在案发时也不过13岁,而整个案子的案情也十分简单。
一起普通的刑事案
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年正月,13岁的登州(今山东登州)少女阿云还在为母亲守孝,孤苦无依。没想到阿云的叔父贪图钱财,竟然以几石粮食(价值约等同于现在2000元人民币)就将阿云卖给了一位名叫韦大的老光棍为妻。韦大容貌丑陋,阿云对这门亲事死活不愿意,可又拗不过叔父。于是阿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杀死韦大。
阿云晚上悄悄来到韦大的家里,适逢韦大正在熟睡,阿云拿起砍柴刀朝着韦大一阵乱砍。被惊醒的韦大下意识地翻身起来用手阻挡,阿云看韦大醒来,又惊又怕,丢掉柴刀,扭头就跑。
阿云当时只是一个年仅13岁的小女孩,柔弱无力,对韦大一阵乱砍,除了砍掉韦大一个手指头外,韦大身上其他地方都是些皮外伤,没什么大碍。于是媳妇没娶着、差点丢掉性命的韦大立即报了官,说有人要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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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接到报案,迅速赶来勘察现场,并对韦大及其邻居进行审讯。这个韦大,穷得一间屋子能剩下四个墙角,小偷到他家门口都是绕着走,又因长得太丑,平时大家都不喜欢与他来往,更没有与人结下仇怨。虽然韦大当时没看清是谁要杀他,算下来,除了这个没过门的媳妇阿云,不会有别人。
知县立即将阿云捉来,说这案子明摆着就是你干的,你就招了吧,免得受皮肉之苦。阿云也不抵赖,毫不隐瞒地将事情的整个由来说得清清楚楚。就这样还不到一天,这起杀人案就这样告破了。
简单案子不简单,轰动整个大宋王朝
整个案子的案情就是这么简单,既没有刑讯逼供,也没有栽赃陷害,但这个案子后来不仅轰动了,在整个中国法律史上,都是一件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其影响比清末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不知道要大过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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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云招供后,知县以阿云谋杀亲夫的罪名判处阿云死刑。但宋朝律法规定,地方官判处死刑,案件必须逐级上报,由朝廷的最高司法机构——大理寺和审刑院进行复核,经复核没有问题的,才准许地方官对人犯执行死刑,这个程序和现在的死刑复核程序很是类似。案子报到登州知府许遵那里,许遵一看就觉得这个判决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