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十大名将之首:宋高宗麾下名将武穆王岳飞
(1103—1142),字鹏举,宋相州汤阴县(今河南安阳汤阴县)人,抗金名将,中国历史上著名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一。
他于北宋末年投军,从1128年遇起到1141年为止的十余年间,率领同金军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所向披靡,“位至将相”。1140年,完颜兀术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又于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飞在孤立无援之下被迫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的诬陷,被捕入狱。1142年1月,岳飞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与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被杀害。时岳飞冤狱被平反,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岳飞是南宋最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民间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夹击金军,以收复失地。岳飞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他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金人流传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评语,表达对“岳家军”的由衷敬畏。岳飞反对宋廷“仅令自守以待敌,不敢远攻而求胜”的消极防御战略,一贯主张积极进攻,以夺取抗金斗争的胜利;他是南宋初唯一组织大规模进攻战役的统帅。岳飞的文学才华也是将帅中少有的,他的不朽词作《满江红·》,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后人另辑有文集传世。
岳飞是中国古代治军的楷模,“岳家军”成为一时的典范。他虽然没有军事论著传世,但从其散见于史书篇牍中的论述和军事实践,可看出岳飞军事思想的主要内容。前人在岳飞的治军思想时指出有六个方面贵精不贵多;谨训习;赏罚公正;号令严明;严肃纪律;同甘苦。
这六方面的核心便是以严治军。
由于岳飞严于治军、善于治军,故“岳家军”战斗力强,“皆可以一当百”,金人也赞叹“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岳家军”为当时一些将帅所叹服,也为后世一些名将所效法。如名将亦以岳飞为榜样,练就了抗倭劲旅“”。
岳飞在作战中不仅强调要有勇敢的精神,而且更为重视谋略的作用。早在岳飞为张所部下时,张所素闻岳飞“勇冠三军”,便问他“汝能敌几何?”岳飞回答说“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谋。”他列举春秋时“栾枝曳柴以败荆(楚),莫敖采樵以致绞”为例,认为此“皆谋定也”。所以,岳飞进一步肯定了谋略在作战中的作用。他说“谋者胜负之机也。故为将之道,不患其无勇,而患其无谋。”这就明确指出了谋略是决定作战胜负的关键。
岳飞注意灵活用兵。宋王朝实行“将从中御”,将帅作战必须依事先准备的阵图行事,不得擅自改变。岳飞认为,阵图有一定的局限,而作战是的,“古今异宜,夷险异地”,不能照搬阵图。他说“兵家之要,在于出奇,不可测识,始能取胜,若平原旷野,猝与敌遇,何暇整阵?”,他提出“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思想。,岳飞还提出“善观敌者逆知其所始,善制敌者当先去其所恃”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