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字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800字
真诚与善良的高贵品质不分种族,只要心存爱意即可。
在美国,有一种说法一个女人一本书,引发了一场战争,这本书就是《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完此书,令我百感交集,有愤怒和感动,还有对苦命黑奴的同情。
书中真实地再现了十九世纪在美国南方的奴隶主压迫与折磨下一个叫汤姆的黑奴的悲剧遭遇。汤姆叔叔原是肯塔基州一个叫谢尔比奴隶主的黑奴,他最忠厚最能干,忠心耿耿地跟着主人辛劳多年。可谢尔比欠下了债务,便将汤姆和女黑奴伊丽莎的儿子吉姆卖了抵债。伊丽莎携子逃跑途中又碰到了丈夫,一家人辗转逃至加拿大。之后汤姆被卖了好几次,被卖到南方某种植园,期间因其不肯说出逃走的两个女奴的下落,结果被狠毒的主人鞭打致死。
这个故事之所以令我感动,是因为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什么情况都非常乐于助人,而且汤姆叔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精明……还任劳任怨地替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己的儿子不被谢尔比先生买掉,只好连夜逃走。不惜为了儿子选择了一条既遥远又艰辛的道路,天天都要担心受吓,并且还要逃避一路上奴隶主的疯狂追捕,况且伊丽莎的本性就是善良、胆小怕事,所以伊丽莎为了儿子将母爱发挥到了极点。还有最值一提的汤姆叔叔的好朋友——善良、天真、纯洁的伊娃。伊娃有着天使一般的美丽的脸庞、纯洁的心灵,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坏人、或其他人,要是他们有困难或需要帮助,她就会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他们。
书中最怜惜的就是汤姆叔叔、伊娃、克莱尔先生……因为他们非常善良,却那么早就离开了多姿多彩的世界,多可惜啊!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原来世界不是到处阳光一片,还有很多的阴暗面,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以避免这样的悲剧在现代社会重演。(张智杰)
汤姆叔叔的小屋主要内容
《汤姆叔叔的小屋卑贱者的生活》(英语Uncle Tom's Cabin;or,Life Among the Loly),又译作《黑奴吁天录》、《汤姆大伯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长篇小说。这部小说中关于非裔美国人与美国奴隶制度的观点曾产生过意义深远的影响,并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导致美国内战的地区局部冲突。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小说是19世纪最畅销的小说(以及第二畅销的书,仅次于最畅销的书《圣经》),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在它发表的头一年里,在美国本土便销售出了三十万册。《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美国社会的影响是如此巨大,以致在南北战争爆发的初期,当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曾说到“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后来,这句话为众多作家竞相引用。
《汤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受其启发而写作出的各种剧本,还促进了大量黑人刻板印象的产生,这些形象在当今都为人们所熟知。譬如慈爱善良的黑人保姆、黑小孩的原型、以及顺从、坚忍并忠心于白人主人的汤姆叔叔。最近几十年来,《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这些消极成分,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这本书作为“重要的反奴隶制工具”的历史作用。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000字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由斯托夫人所著。故事发生在分裂成南北两派的美国。当时南方正派中蓄奴制表现的尤为严重,大批大批由非洲运来的黑奴被送往拍卖市场,把人作为货品当街拍卖。成沓成沓的钞票落入黑奴贩子手中,用文中的一句话描述便是“黑奴贩子在当时南方的风气下终会成为贵族”,利润丰厚可想而知。他们这种所谓的“权贵”是通过践踏人权,分离骨肉而换取来的,恶劣至极。
书中主人公汤姆是谢尔比庄园中的老爷谢尔比先生的贴身黑奴,他是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手不离一本《圣经》。他忠诚、可靠,用我的话来说就是黑奴中不一样的黑奴。因为这些诸多优秀品质,庄园主很是喜欢这个大块头。但因为欠债,他不得不把汤姆以及另一个女黑奴的孩子哈利卖给黑奴贩子,以还更多的债券。所有的黑奴都知道被卖到南方去就意味着无尽的棉花地和非人的折磨,女黑奴出于对孩子的保护连夜逃走了。而汤姆是一个基督教徒,他明白老爷要是不卖掉他们两个就得卖掉全家,《圣经》不允许他逃跑,“不能让别人承受你应该承受的苦难”,于是他留了下来。
离开谢尔比老爷后,汤姆经历了两个主人。先说第一个,富有的绅士圣·克莱尔先生看中了汤姆稳重、虔诚的性格,让他去做马车夫。克莱尔本人因为小时候受到的良好教育使他成为一个包容仆人的好主人;而女主人玛丽·圣·克莱尔则正好与她丈夫相反,她自私,就像她说的那样“仆人与主人之间的地位区分要明确,不能逾越了半点儿。”他们有一个独生女儿伊娃,她向上、活泼,简直是个天使。她小小的心中充满了爱,可以包容一切圣洁而无辜的人们,这种爱超越了皮肤和种族的限制。她尤其喜爱汤姆,因为他富有诗意和仁爱。他们每天会在一起阅读《圣经》,分享对书的理解,有时伊娃还会为汤姆编织花环。遗憾的是,伊娃身体不好,早早便升入了天国。临死前,她把自己金色的头发分给了每一个黑奴,表情犹如阳光般灿烂……不久后,男主人克莱尔也因事故伤亡,汤姆便又被卖到了另一个主人手里。汤姆从小伊娃那里学到了如何用爱包容一切,这段回忆成为汤姆一生中心灵的依靠。
汤姆的第二个主人格雷里,“子弹型的圆脑袋,浅灰色的大眼睛,沙黄色的粗眉毛和又粗又硬的焦黄色的头发,实在不招人喜欢,一张粗俗的大嘴巴塞满了烟叶,他的两只双手巨大无比,手上指甲很长,脏的令人作呕。”文中是这样描写他“动人”的外貌。来到格雷里的庄园中,汤姆用自己的爱照耀着其他黑奴的心。一些女黑奴因为体弱而无法完成棉花采摘要求,汤姆便把自己摘的棉花一大把一大把地塞给她们,而他则付出更多的劳力;汤姆还为黑奴们诵读圣经,使他们明白主与大家同在,会拯救大家,并说服他们中一些人加入基督教,一齐追随上帝的思想和步伐。他就像一道光,照亮了这个随意虐待、殴打黑奴的黑暗庄园。汤姆的行为引来了黑心庄园主格雷里的痛恨,他无法容忍这样一个“该死的黑畜牲”出现在自己的庄园中,以及黑奴因为宗教而怠慢了棉花地。在他看来,宗教是一堆一文不值、道貌岸然的垃圾,而汤姆就是这堆垃圾的制造者。这个恶棍命人打死了汤姆。在生命的一刻,汤姆喊道“主啊!我来了!”这个善良的人就这样结束了一生。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人应是要有些信仰的,不管你的信仰是某个宗教或哪个神都是可以的。这些信仰埋在你的心底,倒不是说大家都要成为教徒,而是在某个时候,当你陷在苦难的深渊时,这些信仰会支撑你走到的。大家都知道有种爱叫做“大爱”,这种爱可以使你的心灵获得升华,不一定要去爱所有人,但需要懂得去同情和怜悯。哪怕是一个儿时不学无术的乞丐,只要他感到后悔,都值得我们去爱,去帮助。相信只要你用爱宽恕所有人时,你的灵魂就会升入天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