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人让我难忘作文
这样的人让我难忘
时间就像细沙,在不经意间悄然滑落,数不尽的人或事匆忙闪过。,那个偶然相识的老人,却让我难忘。
西边天上的火烧云要燃尽了,我放学走出校门,街市华灯初上,仍是一片喧闹,而我走上小路,如同进入另一个世界。路灯闪着微黄的光,将我的影子投在铺路的石子上,忽而矮小、忽而瘦长。不经意间,发现路边坐着一位老人在摆摊卖东西。他,瘦骨嶙峋,身上穿着几乎满是补丁的粗布衣,灰白的头发被风吹得凌乱,他蜷缩着瘦弱的身躯,闭着眼睛,默默地经受着刺骨的寒冷。
似乎发现了我的脚步声,老人抬起头,向我微笑着,岁月早已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驻足下来,看着他那如同树枝般枯瘦的双手拿起一个红色的心形挂饰,温和地说小姑娘,你买么?只要五块钱。看着老人那真诚的眼神,我不禁心头一酸,掏了掏口袋,这才发现自己没带钱。一种莫名的焦虑在心中蔓延,老人看出了我的尴尬,说道学校里功课不少吧?快回家写作业吧!带着歉意,我临走时匆忙瞥了一眼老人,即使是微笑也掩饰不住他眼中的失望
一片透明的灰云遮掩着月亮,周围笼罩着一层云雾般的轻烟,如同坠入梦境。那个熟悉的心形挂饰在脑海中闪过,总觉得我似乎在哪见到过脑海中的记忆碎片慢慢拼凑出曾经在饰品店中的一幕。我毫不犹豫地跑回那条小巷,望见老人在秋风中瑟瑟发抖的身影,我快步走去。老人见我回来了,十分意外,他依然那样笑着。我指着那个心形挂饰说老爷爷,这个应该卖十五元,别人都卖过这个价。老人仍笑着,顿了顿,轻轻说道它,不值。
我心头一颤,笑出声来,老人也笑得十分灿烂。晚风习习,烟消云散,月光照耀在老人的脸上,眼角的泪珠在银白色的月光下闪烁
这是一个多么纯朴而又真诚的老人啊,在贫困的生活道路上,他手举真诚的火把在茫茫大雾中前行,在金钱面前,他选择真诚,那颗如红色心形挂饰般赤诚的心温暖着人们。
转眼间,又是秋天,在萧瑟的秋风中,我又思念着那位老人,他的真诚使我难忘,他那颗真心让我铭记
这样的人让我深爱
这是一个勤奋的人,一个任劳任怨的人,一个爱臭美的人。她就是我深爱的人——我的母亲。
说她勤奋,不得不讲讲她以前的经历。她没有读过大学,高中毕业便开始找工作。因为学历不高,大多数公司都回绝了她,只有屈指可数的同意,而且这些公司要从事的工作她并不懂。于是,她在进入公司后开始重新学习。她比普通人更努力,别人下班回家了她还在自学,遇到不懂的会请教前辈。回到家后,她会整理好一天的笔记。直到现在,那本笔记本仍完好无损。我曾偷偷翻阅过,每一页都是密密麻麻的字。那字好像蚂蚁,整齐地排列在纸张上。她花了半年时间,把一门技艺掌握得炉火纯青。可惜,我没有继承她的勤奋。我爱她的勤奋。
说她任劳任怨,是因为它不仅要上班,还得担任家庭主妇。每次打扫我的狗窝堆,她总是很仔细,不放过任何一个小角落。每一次我都会感觉自己换了一个房间,地板像灯一样亮,床似新买的,书桌书柜都干干净净,没有一丝灰尘。她好像魔术师,把混乱不堪的车祸现场变成美好的样子。我爱她,她任劳任怨。
她不仅任劳任怨,而且有预知能力。换季时,温度飘忽不定,像我这样不知穿多穿少的人很容易生病。妈妈就像预言家,我每次快要感冒,她都会泡板蓝根或者冰糖雪梨给我喝。我很疑惑地问她你怎么知道我感冒了?她笑着说就不告诉你。
都说女孩子爱臭美,我妈也不例外。她每次化妆都化得好久。我们爷俩肯定不乐意,便在一旁疯狂地催促。不乐意归不乐意,但走在街上,妈妈的容貌可是让我们自豪的。
就是这样一个人,她让我深爱。虽然我并没有真正向你表达过我的爱,但我一定会像年轻的你一样勤奋学习,这才是对你深爱的表达吧!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
这个人,是中国千年文学史所孕育出的一轮明月,不知是何年初见月还是何年初照人,顺着历史的指南,让人们无法忘怀属于他的那些岁月,是他,让我心生敬佩。
从盛世巅峰归隐晚唐,豪放、淡泊、温润如玉的书卷气透着风骨盎然、桀骜不驯的气息。他,入世撑得起风云流年,出世胸怀山岚月色,大好河山。他,即使世间再荒诞、权贵再世俗,也未泯灭他对成功的向往。一咏便是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一咏,咏的是时代浪潮,咏的是世态炎凉,咏的是一派天然狂傲的姿态。有挺且直的青松貌;有竹一节复一节的风骨;更添了藤萝的柔韧风情。
他的诗,令人过目不忘。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不仅歌颂祖国河山的壮阔美丽,还体现了昂扬进取的人生态度。表现了他蔑视权贵、超凡脱俗的风骨。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则极具想象力和感染力,给人以满眼的浪漫洒脱。他的诗词里我总能看到一个至真至纯,可爱可敬的老先生向我走来,从翰墨流香的唐朝,跨越数千年。
他,爱酒。余光中先生曾评价说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三分啸成了剑气,秀口一吐就半个盛唐。正是如此,他,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总能给人以伫立风中一身素衣独自畅饮的形象,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想象,让人如置身其中。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则表现了诗人异常失落的心境,我想,那酒,应该是烈酒吧!
他,就是中国文学史上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仙——李白。李白的诗,穿越千年岁月尘埃,一路清歌逶迤,流淌至今,也璀璨至今。几百个故事,数不尽的心情,在风起处低吟浅唱,绝句与律诗嘈嘈切切,颂歌婉转,悠远苍茫。他的诗,不仅给人以难以忘记的美,更让人体会到中国古代读书人千百年来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风骨气节,令人动容,让人敬佩。
李白,爱诗、爱酒,有风骨,这样的人让我敬佩。